为进一步规范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52号)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黑政发〔2016〕15号)修订工作,起草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如对《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于2023年3月15日前反馈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hljszlc888@163.cm,请在修改意见中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二、信函邮寄。信函邮寄地址为: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邮编:150036。请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在修改意见中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点击下载):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黑政发〔2016〕15号).docx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