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政策,持续深化我区投资和营商环境,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我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
1. 传真:0951-5044239
2.电子邮箱:nxwztszx@163.com
3. 通信地址:银川市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外商投资服务处(邮编:750004)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及信封上注明“《宁夏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