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22号)、《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国家数据局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了《云南省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9日—7月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871-63113230
电子邮箱:fgwcjcxy@yn.gov.cn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
附件:
1.云南省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zip
2.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