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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承诺 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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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10 11:01:57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96
核心提示:为统一相关程序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及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我局起草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发布单位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0 截止日期 2021-12-1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北京
备注  

随着我市药监领域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的不断深化推行,有必要对相关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后的检查处置程序、信用惩戒及撤销许可等程序进行系统规定,明确程序及要求。

为统一相关程序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及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我局起草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415室 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53

2.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告知承诺管理规定反馈意见”,邮箱地址:fazhichu@yjj.beijing.gov.cn

3.电话:010-83979478

4.传真:010-83560780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2.《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告知承诺审批事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地区: 北京 
 标签: 行政处罚 规章 市场监督 审批事项 化妆品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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