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深圳标准认证标识使用,我局已编制完成《深圳标准标识使用指南》(见附件1)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标准标识使用指南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于2021年2月28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83070179。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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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深市监通告〔2021〕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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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2-07 | 截止日期 | 2021-02-28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深圳市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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