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一、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二、征集内容及范围: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特别是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紧扣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迫切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突出我区地方特色,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
三、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包括具体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说明。
四、请将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送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188033,传真:0951-5188060,电子邮箱:zhenying.wu@163.com,收件地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编:750002)。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