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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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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2-07 09:44:00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5832
核心提示: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05 截止日期 2021-02-1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陕西
备注
附件:1.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 李力
 
    电 话:029-85429250
 
    传 真:029-89134428
 
    邮 箱:hbtzfjjkpt@shaanxi.gov.cn
 
    地 址:西安市西影路112号环保大厦1407室
 
    邮 编: 710054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5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污染源 污染防治 许可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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