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品种明细目录(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7年4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gzspsc2014@163.com。
2.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851-86894897。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1316房间(邮编55000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收,并在信封上注明“《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