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原则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充分考虑食品安全标准的需求,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二)申报项目应当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整合的工作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
二、申报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需要制订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项目。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与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有效性。
(三)报送材料包括:《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附件1)、《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附件2)及相关辅助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委食品处。
联系人:程维,联系电话:020-83813351,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计生委(原省卫生厅)大院,电子邮箱:spc204@163.com。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