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苏办〔2018〕17号)精神,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wm@jshb.gov.cn。
(二)将纸质版意见寄至: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邮政编码:210036),并请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