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1 月,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要求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经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自治区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已征求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的意见,现征求你们意见。
请于7月15日前向自治区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反馈修改意见。市局汇总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修改意见,以传真方式(盖章)报送,正式修改书面文件随后寄递。
联系人及电话: 梁学文, 0771-5832387 ( 传真) 、15978110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