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兽药注册管理,确保新兽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关于新兽药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后)。请组织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6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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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暂无 | 发布文号 | 农办医函【2015】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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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5-06-09 | 截止日期 | 2015-07-10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中国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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