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有关单位,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拟定了《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电子文本请登录江苏卫生网站:“食品安全”专栏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讨论修改,并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严隽德周群霞
联系电话:025-83620760、83620791
传真电话:025-83620760、83620791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