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水平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结合我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深圳生态环境网民意征集栏目在线提交反馈。
附件: 1.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