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
联系人:吴继炎,联系电话:0571-28869080;电子邮箱:Wmjan@outlook.com;联系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邮编:310012;
附件: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2.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