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形势,推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结合对有效期即将届满《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汕市农农〔2020〕34号)的修订,我局参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等政策文件,修订修订形成《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有关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于2025年3月17日前反馈至我局。
意见征集时间:2025年3月6日至3月17日
联系人:徐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135830
电子邮箱:stsfzghk@126.com
通讯地址:汕头市珠池路振海大厦703室(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邮政邮编:515041
附件: 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