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3-06 16:49:36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7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体制改革盐业,适应国家盐业管理政策调整的新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发布单位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6 截止日期 2025-03-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深圳市
备注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制改革盐业,适应国家盐业管理政策调整的新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因该规章废止事项较紧急,且仅为废止事项,没有创设新内容,现拟按照有关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事可以在2025年3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11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hensj@sf.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3.深圳市盐业管理处罚规定.doc

深圳市司法局

2025年3月6日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处罚 体制改革 盐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