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创造,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2024年修改送审稿)》并报我局审查。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2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11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hensj@sf.sz.gov.cn。
附件: 1.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深圳市司法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