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厅起草了《浙江省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12月4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马志成,联系电话:0571-86757367),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sxmsyc@163.com。
《浙江省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0年)》起草说明.doc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