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开征求《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开征求《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05 09:49:3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为加强对外省通过道路运输动物入桂的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入传播,保障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道路运输的动物进入本行政区域的指定通道,设置引导标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规定,我厅起草了《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4 截止日期 2024-12-0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西
备注  

为加强对外省通过道路运输动物入桂的监管工作,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跨区域传入传播,保障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道路运输的动物进入本行政区域的指定通道,设置引导标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规定,我厅起草了《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日期2024年11月4日-12月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信息表,并于2024年12月4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dwfy321@126.com;或通过本页面下方意见征集线上提交的方式反馈。

联系人:商梦瑶,联系电话:0771—5829775。

附件:1.《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关于公布道路运输动物入桂指定通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信息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4日

 地区: 广西 
 标签: 设置 农业 动物疫病 动物防疫 标志 畜牧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