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现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黑龙江省司法厅官网(http://sft. hlj. gov.cn)“首页-政民互动-立法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黑龙江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邮编:150090。请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子邮件可发送至sftlfc202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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