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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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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3 01:57:23  来源: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2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特定情况下的社会粮食库存量,提高粮食安全水平,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0日。
发布单位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1 截止日期 2024-07-1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天津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特定情况下的社会粮食库存量,提高粮食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天津市粮食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现就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s1 shwzjzhtkc@tj. gov. cn)或电话、传真(022-63083985)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1. 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天津市粮食经营者特定情况库存量标准实施办法》的修订说明.doc

 地区: 天津 
 标签: 经营 市场主体 粮食库存 库存 粮食安全 粮食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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