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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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2.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