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促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体辅导员工作规程〉的通知》(农办经〔2022〕4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起草了《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3月4日前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以邮件形式反馈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省农民合作办公室黄杰,联系电话:027-87876918、15926460129,电子邮箱:hjie0909@126.com。
附件: 附件1: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