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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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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15 10:29:23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164
核心提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厅组织编制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3 截止日期 2023-02-1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吉林
备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厅组织编制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644186252@qq.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docx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3日

 地区: 吉林 
 标签: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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