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有关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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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