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强化我省不明属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完成好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任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3日。
联系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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