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工作调研、有关部门协同研究等环节,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已完成《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表》(word版)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项目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联系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90号
邮编:110006
联系人:黄波
联系电话:024-83210185
邮箱:sysczfjcj@163.com
附件: 1.《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