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为及时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根据新颁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4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
(一)在本征求意见栏目下方直接填写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jwfgc@meeb.sz.gov.cn。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送审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