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市政府提交的《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法规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和效率,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i深圳”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书面意见和建议请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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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