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规范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广州市排水条例》《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市水务局牵头制定了《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水务局已于2021年12月13日在门户网站第一次征求意见,因工作需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公开征求意见稿共分七章,对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计量收费标准、减免核定情形、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依据上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分工,细化了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核定、减免、征收实施主体的职责;在具体征收内容方面,明晰缴纳义务人、代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和标准等;同时,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提升,特别设置了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对污水处理费差别化收费的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衔接上位行政法规的处罚内容。
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信函邮寄地址:请将意见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广州市水务局执法监督处(邮编510640),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wjzfjdc@gz.gov.cn),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三)联系电话:020-88524215。
请您在提交意见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征集意见时间
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2月5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拟制说明.doc
广州市水务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