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程序和要求,规范设置审查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生猪屠宰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于2022年2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屠宰行业管理处。
电子邮箱:tuguanchu@agri.gov.cn
传 真:010-5919287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畜医局屠宰行业管理处 邮编:100125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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