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商务厅拟对《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开展修订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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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doc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