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1-15 09:15:00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466
核心提示: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规范我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1-12 截止日期 2021-12-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河北
备注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规范我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2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sxmjfj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编:450002)。信封上注明“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

附件:  1. 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请点击查看)

   2. 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docx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  (请点击查看)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12日

 地区: 河北 
 标签: 备案管理 农业 实验室 风险 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