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我局对本市排污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4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5621
邮 箱:hjpan@sthj.shanghai.gov.cn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0003)
附件:《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