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意见建议的公告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意见建议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18 02:52:16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301
核心提示:《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立法审议项目,为顺利推进《条例》编制工作,我厅联合省政务服务办,多次对《条例》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的《条例》,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6 截止日期 2024-05-1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江西
备注  

《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列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立法审议项目,为顺利推进《条例》编制工作,我厅联合省政务服务办,多次对《条例》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的《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应急调查中心 武化民、江小琴

电  话:(0791)86866765、86866143

邮  箱:jxenvsc@126.com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政编码:330039

   附件1《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关于《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地区: 江西 
 标签: 污染源 立法计划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