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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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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24 09:25:41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48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帮助、促进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合起草了《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3 截止日期 2024-06-07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上海
备注  

为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加强对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服务,帮助、促进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联合起草了《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或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319室

邮编:200030

电子邮件地址:zfjdcailiao@163.com

咨询电话:021-2402222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附件:   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污染源 生产经营 经营主体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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