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话:0371-65683114;
二、电子邮件:ylzc114@163.com;
三、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1号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策法规处,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
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