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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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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27 17:46:14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6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16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要求,在全市范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市市场监管局拟定了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27 截止日期 2021-08-0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重庆
备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1〕16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36号)要求,在全市范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市市场监管局拟定了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于2021年8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相关意见或建议: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09室(邮编401147);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qgszcj@126.com;

3.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3712983。

附件:   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具体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21年7月27日

 地区: 重庆 
 标签: 证照分离 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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