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明确我省境内从事六氟化硫气体生产、使用、回收、储存等企业的核算报告方法,我厅组织开展了《重点企业六氟化硫排放核算和报告规范》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抓紧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8月26日前反馈我厅。
联系人:李昂、王蓓
电话/传真:0311-87908503、0311-85201815
邮箱:hbstscjsyx@126.com
附件: 1.《重点企业六氟化硫排放核算和报告规范》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2.重点企业六氟化硫排放核算和报告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3.《重点企业六氟化硫排放核算和报告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4.《重点企业六氟化硫排放核算和报告规范》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