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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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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22 15:58:34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70
核心提示:为落实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参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发布单位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6 截止日期 2021-06-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乌鲁木齐市
备注  

为落实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参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界人士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号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协调科

电子邮箱:497808817@qq.com    电话:0991-2815979

附件: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21年6月16日

 地区: 乌鲁木齐市 
 标签: 举报 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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