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规定,我厅拟写了《贵州省商务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细化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279306643@qq.com。
2.通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世贸广场B区1803,邮政编码:5500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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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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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3-18 | 截止日期 | 2021-03-31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贵州 | |
备注 | 附件:贵州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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