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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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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18 10:09:51  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2539
核心提示:为做好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15 截止日期 2021-04-0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成都市
备注  附件:《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实施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yncjyzy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日。
 
    联系人:刘权剑
 
    联系电话:028-61883559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5日
 地区: 成都市 
 标签: 备案管理 农业 实验室 动物防疫 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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