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征集“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征集“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03 09:54:11  来源:湖北省司法厅  浏览次数:573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湖北落实落地,湖北省司法厅诚挚邀请全省人民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湖北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
发布单位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司法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01 截止日期 2020-12-3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湖北
备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湖北落实落地,湖北省司法厅诚挚邀请全省人民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湖北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工作思路及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二、内容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治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请对以下内容进行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见建议(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法治支撑;为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提供法治保障;法治助力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实现湖北高质量发展;发挥统筹推进依法治省职能,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等)。
 
    2.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司法行政领域改革等)。
 
    3.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意见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保障机制等)。
 
    4.关于刑罚执行领域改革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刑事执行制约监督体系;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健全完善监狱与社区矫正有机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深化监狱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化法治化的戒毒康复体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等)。
 
    5.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建议(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工作等)。
 
    6.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建议(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行政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融合等)。
 
    7.关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打造忠诚担当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加强律师、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8.其他有关加强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建议。
 
    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在编制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时参考吸纳。
 
    三、征集方式
 
    有关“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可通过信件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湖北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湖北省司法厅政务邮箱。
 
    联系人:彭 刚           联系电话:027-87235028
 
    邮  编:430071          邮  箱:hbfzdy@163.com
 
    特别提醒:邮寄信件或电子邮件请标注“我为湖北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建言”字样。建言内容请围绕主题建言献策,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为了方便和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法治湖北期待您的参与!
 
    在本页面底部,提供了“实名反馈”和“匿名反馈”两种在线调查征集渠道,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立法意见建议。
 
    附件:
 
 地区: 湖北 
 标签: 规划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