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3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家禽交易管理办法》”字样。
二、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sftlfec@sina.com。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法厅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