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关于征求《陕西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意见的函(陕食药监办函〔2018〕80号)

关于征求《陕西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意见的函(陕食药监办函〔2018〕8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13 16:38:44  来源: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11
核心提示: 为加强我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陕西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地市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3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省局餐饮服务监管处进行反馈。
发布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食药监办函〔2018〕80号
发布日期 2018-03-15 截止日期 2018-03-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陕西
备注  http://www.sxfda.gov.cn/sxfda/CL0009/77946a2b-a6ad-4d49-babc-fa2312ae32c4.html
附件:陕西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省食品安全监督中心:
 
    为加强我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陕西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地市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3月30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省局餐饮服务监管处进行反馈。
 
    联 系 人:李  斌
 
    联系电话:029-62288388(传真)
 
    电子邮箱:15650043@qq.com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地区: 陕西 
 标签: 信用体系 经营 指导意见 信用等级 强化食品 评定 分类监管 体系 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8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