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的公告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9-20 01:42:05  来源: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0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市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一批)》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9-09 截止日期 2016-09-25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江门市
备注  http://fda.jiangmen.gov.cn/tongzhitonggao/10396.htm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市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一批)》情况的基础上,拟定了《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
 
  现将《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fda.jiangmen.gov.cn/)通知通告栏目内查看《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并将相关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
 
  1、电子邮箱:jmsjb@163.com
 
  2、通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星河路36号,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邮编529030)。
 
  意见反馈请在信封上或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种类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5日。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9日
 地区: 江门市 
 标签: 食品生产加工 食品质量安全 生产加工 小作坊 食品摊贩 食品安全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