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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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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2-18 10:57:57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1462
核心提示:《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北京
备注 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39114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按照市食品办关于制定《条例》配套实施的相关办法和意见的统一安排,我局依据《条例》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26条以及第52条的规定,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食品委托生产备案登记办法、违法惩戒现场公示工作规程。目前,由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起草的《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委托加工食品备案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惩戒现场公示工作规程》等4个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相关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 2013年02月28日 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我们。
 
  联系人:刘晓毅
 
  电 话: 82479380
 
  传 真: 82479377
 
  E-mail:hdjzjs@bjtsb.gov.cn
 
  附件:
 
 
 
 
 
  5.    《意见反馈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2月7日
 地区: 北京 
 标签: 食品安全条例 生产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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