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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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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02 15:04:47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9
核心提示: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的建议
发布单位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4-07-02 生效日期 2024-07-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赵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专业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

省级机构改革以后,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2019年至2022年,食品生产环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7次,累计培训2995人次,每人次累计接受培训学习170小时,经培训考核合格食品安全检查员2617人,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立起了食品生产现场核查、日常监督检查队伍(现有经培训考核合格食品安全审查员1088人);食品流通环节组织开展全省食品流通监管移动执法装备、食品销售监管业务、食品经营许可业务等方面培训,共计472人次;餐饮监管环节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业务培训班等,并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参加总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骨干网络培训班,围绕市场监管行风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重大活动保障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舆情分析和应急处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等方面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培训监管人员550余人次;食品抽检环节组织开展覆盖全省各县(市、区)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培训,围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告、风险预警交流、风险管理、数据系统使用等进行全方面的轮流培训,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相关培训419人次。

2023年,为了整合培训资源,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食检院起草《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方案》,分批分期组织开展食品监管人员集中培训,完成贵阳、六盘水、铜仁、遵义、毕节、安顺、黔东南、黔西南、黔南州9个市州局5期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培训学员884名。组织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线上培训和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线上培训,培训人员3万余人。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食检院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0期,合计2190人。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3期,共计334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培训,培训人员90人。

二、关于建议“在乡镇设置市场监管所,增强监管力量”的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省级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比照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整合情况,进行了机构改革,规范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职能和业务范围。同时将原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派驻乡镇的工商分局,统一规范设置为市场监管分局,全省共有897个市场监管所(分局),在897个市场监管所(分局)中,编制人员3559人,实有人员3202人,人员缺编357人;具有食品相关专业背景的149人;配备所长的市场监管所(分局)有672个,未配备所长的市场监管所(分局)有225个。根据各地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市场监管分局一般编制在2-21人,而实有人员一般在0-19人。其中:实有人员0人的有35个分局,占3.9%;实有人员1人的有112个分局,占12.5%;实有人员2人的有147个分局,占16.4%;合并运行的市场监管所(分局)有160个,占17.8%。

按照行政管理体制,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人员等相关事权为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要求,上级部门不能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要严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机构编制“搭便车”、“夹带”、“藏私货”等现象,坚决防止以召开会议、电话通知、工作建议、工作调研、口头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发生。

三、关于建议“配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工作开展情况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基层执法装备和监管经费补助。2023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行〔2022〕74号),我局向全省各市州分配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477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补助经费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行〔2023〕27号),2023年我局向全省各市州分配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10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县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先处置和应急抽检、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现场审查和检查、食品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人员队伍建设等。2024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行〔2023〕76号),我局向全省各市州分配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执法办案、执法装备配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补助经费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行〔2023〕54号),截至2024年4月,我局向全省各市州分配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732万元,主要用于各市(州)局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四、下步打算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全过程严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着眼补齐食品监管队伍能力短板,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体系,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技术支撑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建设。

2024年6月5日

(此件同意公开)

(联系人:刘筑瑜,联系电话:1363906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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