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审查要点》),为确保2028年8月前完成我区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换证工作,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经研究,现将我局办-2-理该事项流程和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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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5年第22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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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03-20 | 生效日期 | 2025-03-20 |
有效性状态 | ![]()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 |
备注 |
各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审查要点》),为确保2028年8月前完成我区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换证工作,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经研究,现将我局办-2-理该事项流程和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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